每日道德经第七十九天|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经典学习#推荐黄山2022-01-07

和大怨章第七十九【原文】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和大怨章第七十九

【原文】

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释义】

此章克己修为,笃慎自守和怨于人,而不自取之龙和怨于人,必有馀怨,安可为克己笃慎者也?

善修已者,自潜自固,不亲于人,如是可以为善矣。一亲于人,则有怨于人,不亲则不怨矣。如是和大怨,庶可以为善乎?和者,偏爱也、偏亲也,不偏著中,则无馀怨矣。

是以圣人修己,如此无偏无邪,而执左契,责己而不责于人。唯有德者,司其契矣;无德司街,不与上天同德,故司彻矣。

契者,普遍也。天道无私,音遍而无亲;人道偏倚而亲爱,故有馀怨。人能体天之无亲,不偏不倚而执中,常存普遍之心,则与天同善矣。天道无私不亲,无馀怨而常善,故常与善人同矣。

道君之意,教人内乘中和,外安磐石,不偏不倚,无爱无亲,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故无和大怨,而无有馀怨,可以为善,而同天之无亲也,唯圣人能司其契者,能之与天同德矣,故常与善人。

道与天合矣,故无和大怨。而无有馀怨者也,无他,不言不动,无视无听之谓也。

【参悟】

  修身之道,惟善为宝。为善之道,自治为先。盖道在内而不在外;修在己而不在人。惟事事内观,时时返照,过则改之,善则加勉。庶明善诚身,永为天地之肖子,圣贤之完人,而不至有所缺矣。足见为善者只问己之修省,不问人之从违。如责人而不自责,观外而不观内,虽一时小忿,积而至于大怨,纵能十分解散,而不至于成仇。然内无返躬自责之道,惩忿窒欲之功,虽能解之于外,而不能释之于隐微,安能清净无尘,潇洒自乐,而复乎本然自善之天地哉?故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惟圣人持身接物,处己待人,一以修己为主,而人之是非好恶,概不计较。譬如合同契约,分左右而执之,永以为凭,明尔无我虞,我无尔诈之意。圣人执德如执左契,只修诸己不责诸人,此所以与天地同其大也。是谓“有德者司契”。无德之人,重外轻内,常以察察为明,而人之恩怨必较,此为“无德者司彻”。夫“司彻”者,以考过为事,全不自省而民弗从,何如司契者责己重,责人轻,而人无不相孚以信!可知责人者轻己,己之善难完;责己者轻人,己之善克复也。人底于善,而天心眷顾,自亿万年而不杇。《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即太上“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之谓欤? 
  
  圣人之学,惟洗心退藏于密。以外之善好丑,是非从违,一概不计。所以汰虑沉思,凝神默照,以至于心明性见,欲净理纯,上与天合德,历万古而不磨。其功始于守中,其成由于胎息,内亦知之乎?古人言胎息,学人莫是看作外息外气,的是凡息停时,那丹田中真阴真阳,元神元气,融会一团,混成一气,氤氤氲氲,蓬蓬勃勃,若开若阖,若有若无。视不见,听不闻,想象之而有迹,恍惚之而有形者,此殆人生之始气。心得之而有体,性得之而有用,人非此气不能生。欲成上品之仙,亦离不得此气为之主。古云人生之始,因理有气,因气有形,此天地生人之顺道也。返还逆修者,实从形形色色中,慢慢运起阳火阴符,收归五明宫内,而以太乙祖气,天然神火烹之,即可化形而为一气。又由此气一炼,即可化气成神。于此固守虚无,保养灵阳,即不还于无极之初,可以出则成形,入则无迹。道有何异于人哉?总之此个胎息,即返到父母媾精一团气血之候。人能养此胎息,日夜以无为有为、无思有思之真意,保宁之,团聚之,即结成灵胎而为元神。迨至十月形全,脱壳而出,上透顶门,直冲霄汉,可以骖鸾鹤,上云霄,遨游天外,飞升玉京,直顷刻间事耳。然此胎息,虽从凡人色身中炼出,却又不是凡精气凡神结成;炼丹者虽离不得后天有形有色之精气以为之本,却又不全仗于此也。盖后天精气,皆有形质,便有气数,生死轮回,势所不免。又况粗精粗气,尽属蠢钝之物,焉能有灵?要不过借此凡色身中所有之顽物,千烧万炼,取出那点清净无尘、至灵至神之精气神,以为真一之气,而返之于我,以成仙胎神丹耳。所谓抽铅添汞之说,不过如此。其余着形色,皆非道之正宗。古之云:“胎从伏气中结,气从有胎中息。”是知欲结神丹,成就不老之躯,非养胎息不能;欲得胎息凝结于虚无丹田中,非结得有胎,它亦不肯来归。而纯纯乎动静与俱,若有一点凡气夹杂,凡神外驰,则神必外游,气必外泄,不能如子母夫妇,聚而不散也,知否? 

【口义】

恩怨两忘,方知至道。人有大怨于我,而必欲与之和,虽无执怨之心,犹知怨之为怨,则此心亦未化矣。

虽曰能与之和,此心未化,则余怨尚在,安得谓之善道,此诚至理之言,亦借喻也。

左契者,如今人合同文字也,一人得左,一人得右,故曰左契。

此契在我,则其物必可索,圣人虽执此契,而不以索于人,忘而化也,此亦借喻之语。

有德者则司主此契而无求索之心,无德者则以明白为主。

彻,明也,犹今人言必与之讨分晓也。有德司契者,善人也。天虽无私亲,而此等有德之人,天必佑之,故曰常与善人。

[白话]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残留下残余的怨恨;用德来报答怨恨,这怎么可以算是妥善的办法呢?因此,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宽容,没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刁诈。自然规律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永远帮助有德的善人。

[注释]

1、报怨以德:许多学者都以为此句原在六十三章内,但据上下文意应在本章内。

2、契:契约。

3、责:索取所欠。

4、司彻:掌管税收的官职。

5、无亲:没有偏亲偏爱。

[延伸阅读1]

王弼《道德经注》

和大怨,必有余怨,
不明理其契,以致大怨已至。而德以和之,其伤不复,故必有余怨也。

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
左契防怨之所由生也。

而不责於人。有德司契,
有德之人念思其契,不令怨生而后责於人也。

无德司彻。
彻,司人之过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延伸阅读2]

苏辙《老子解》

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
夫怨生於妄,而妄出於性,知性者不見諸妄,而又何怨乎?今不知除其本,而欲和其末,故外雖和,而內未忘也。 

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故有德司契,無德司徹。
契之有左右,所以為信而息爭也。聖人與人均有是性,人方以妄為常,馳騖於爭奪之場,而不知性之未始少亡也。是以聖人以其性示人,使之除妄以復性。待其妄盡而性復,未有不廓然自得,如右契之合左,不待責之而官服也。然則雖有大怨戀,將涣然冰解,知其本非有矣,而安用和之?彼無德者,乃欲人人而通之,則亦勞而無功矣。徹,通也。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天道無私,惟善人則與之。契之無私,亦猶是也,惟合者則得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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