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密斯hermes trismegistus七大法则:
1. 心智主义法则:宇宙是神心智创造物您的世界是非常真实完全属於你自己的,我们自己的心智及它如何运作称为心智控制,心智可以控制力量以及您外在事物事实,因为我们所看到这世界是我们自己心灵创造物,我们创造它,也能重新创造它.
2. 相应法则:上即是下,下即是上.如果它是在生理层面,也是在心理上,如果它在心理上的层面,那它也在心灵上的.可以帮助你.
3. 律动法则:所有事物都会持续运动.在律动中一个改变,会引起呈现上改变,由改变律动可改变呈现,将调整这个律动到适当水准.
4. 极化法则:所有事情都有两面.所有事情都有它相对一面,而他们相对一面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不同只在程度上,你在期望好的事情发生.
5. 旋律法则:所有事情都有它们的循环,所有事情都会有一个规律循环,每个循环都在不同时间区段来运作,所有事情都会有一个旋律带来好运.
6. 因果法则:每个因都有它的果,而每个果都有它的因,所有事情发生都是一种规律.
7. 性别法则:所有事情都有其阳及阴.
托特和赫密斯
在后期的希罗世界里,赫密斯·特里斯密吉斯托斯被视作遥远古代的一位埃及贤者,他关于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以及关于这二者间关系的知识极有助于一定程度地控制生命之无常,并使灵魂与其神圣起源和谐相处。虽然他的名字显示,希腊人在这位贤者和他们自己的神祇赫密斯之间看到了些许对应关系,但赫密斯·特里斯密吉斯托斯这个人物实际上深深扎根于埃及的宗教土壤中。早在公元前5世纪,希罗多德就将希腊的赫密斯和埃及神托特对等起来;而且,他很可能不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他不加评论地将托特的祭仪中心称为赫尔墨波利斯(后来的大赫尔墨波利斯),并提到了在布巴斯提斯有一座赫密斯的神殿(Histories, II, 67 and 138, resp.)。赫密斯·特里斯密吉斯托斯起源于对托特神的希腊诠释(interpretatio graeca),就如同在犹太人那里,托特与摩西对等(interpretatio judaica)。
月神托特在埃及万神殿中的职业、以及他与许多神祇的复杂关系都广为人知(Boylan,Kurth)。他最典型的特征(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他的其它大部分特性)是被视为计数和书写的发明者。他被描述为鹮或狒狒,以及有着鹮头或狒狒头的人。由于月亮从太阳那里接收光,因此他被视作后者在夜晚的代表,并经常在太阳船中作为“瑞的书记员”与太阳神相伴出现。同时,他也是月亮的守护者和医治者:其亏损和再现与荷鲁斯之眼的被窃或被损害联系起来,而在满月之夜托特取回或医治了它。托特因此成为了宇宙秩序的修复者。作为月神,托特成为了时间的主要测量者,他区分季节、月份和年份,也决定法老的即位纪元。在这方面,他成为了日常平民生活和宗教生活的秩序规范,成为了“律法之主”。神殿崇拜的制度和神殿的规划被归因于他。他是“神圣言辞之主”,即仪式和祭仪的神圣信条(包括在魔法实践中召请诸神)之主,但他也为诸神说话。他关于神圣事物的智慧使他成为了一位超群的魔法师,许多咒文和符咒被归在他名下。作为“知者”,作为“全知者”,他被视作书写、语言、各种学问的著作的创造者,甚至在托勒密时代,被视作是创世者,藉着思想和说话创造世界。托特也是一位重要的死者之神:从最早期到希腊时期,他被视作普绪科蓬波斯(psychopompus),将死者带往彼世之人,他在彼世也参与了审判仪式。正如他对奥西里斯做的那样,他重建死者的尸体,并使他开口,好赋予他生命之气息。在公元前4世纪,托特的主要特征已为希腊人所知。柏拉图称其为特乌斯(Theuth),知道他是一位埃及神,鹮是他的圣物,他发明了数字和计数、几何学和天文学、跳棋和赌博、特别是写作技艺(塔姆斯王质疑其有用性,他是人化了的埃及神阿蒙;Phaedrus, 274c-275b)。
托特作为普绪科蓬波斯的功能可能是让希腊人将他与他们自己的神赫密斯对等的原因之一。根据Homeric Hymn on Hermes, 19,赫密斯是宙斯和玛雅的儿子,出生在库勒涅山上。赫密斯一名来源于作为地标的石头堆(herma, hermaion)。从最早期开始,赫密斯就已是指引并保护旅人的神。他的形象起初是长着头的方形阴茎柱子,后来逐渐变得越来越具人形,其结果就是他最广为人知的肖像:穿着有翼草鞋、拿着手杖、带着他那标志性的旅人帽。特别是在交叉路口、市场、城市大门和地产边界处,会竖起赫密斯像。作为道路之神,他也成为了引导死者前往阴间的神,这成为了一项流行的文学主题,但深深扎根于日常生活中。由于他的创造性,他被称为“诸神中最聪明的”,甚至是“狡诈的”,而且他也称为了商人和盗贼之神。他制造了里拉琴,并在他生命中的第一天就演奏了它(Homeric Hymn to Hermes, 17, 39-61),他因此成为了音乐和音乐家的保护者。他是诸神雄辩的信使(cf. also Acts 14:11-12),诸神的译者(hermeneus),这使得柏拉图对赫密斯做了更为哲学化的解读,认为他表示了言语的正面和负面力量(Cratylus, 407e-408b)。这一观点在后期的哲学——特别是斯多葛学派——传统中得到进一步发展,在那里,赫密斯等同于逻各斯乃至世界的创造者。反诺斯替作家希坡律陀(ca. 225)说希腊人和拿撒勒人将赫密斯当做逻各斯来敬重,‘因他是已存在和将要存在的万物的译者(hermeneus)和创造者(demiourgos)’(Refutatio V, 7, 29; cf. IV,48, 2: ‘逻各斯被希腊人称为赫密斯’)。当希腊人将他们的赫密斯和埃及的托特对等起来的时候,这些希腊化哲学思索还未出现,但它们无疑促进了我们这个纪元开始的几世纪里,赫密斯·特里斯密吉斯托斯的出现。在希腊化时期,赫密斯也是魔法之神,但这似乎很可能是因为他与托特的融合。这两位神来自于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宗教背景,而且实际上,他们的等同仅仅建立在表面的相似之上。导致它们的等同的共同特征,可能是他们作为阴间向导、诸神信使、以及艺术和手艺的发明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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