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真经·四》分为七个自然段。
第一段——
老子曰:天地媾精,阴阳自化,灾咎欲萌。 ①淫于五色之变,视不见祸福之形;② 失于五音之变,听不见吉凶之声;③ 失于五味之变,言不中是非之情;④ 贪于财货之变,虑不见邪正之倾。⑤
【解析】
①“媾”的本义是“结亲,结婚”。[3]此指结亲。“精”指授精。此句是把天地拟人化。
“阴阳”指阴阳之气。根据后文推理,“自化”有省略,指“自然造化成物”。“萌”指萌生。
②“淫”的本义是“过分,无节制”。[3]此指无节制(沉浸)。“五色之变”指五彩缤纷的场合。
③“失”指失控。“五音之变”指美妙音乐。
④“五味之变”指酒食五味的享受。“情”有省略,指“真实的情况”。
⑤“财货之变”指各种各样的财宝。“虑”有省略,指“考虑问题”。
【译文】
老子说 :天地结亲授精,阴阳之气自然造化成物,灾难、罪过将要萌生。沉浸于五彩缤纷的场合,看不见“祸、福”的形状;失控于美妙音乐之中,听不见“吉、凶”的声音;失控于酒食五味的享受,说不准“是、非”的真实情况;贪念于各种各样的财宝,考虑问题看不见“正、邪”的倾斜。
【溯源⑴】
《老子·第二十七章》云:“天地相合,以俞(与)甘露”。[2]
《老子·第四十二章》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2]
这是老子提到“阴、阳”的唯一一章。
《妙真经·四》的“天地媾精,阴阳自化,灾咎欲萌。”不是老子的原话及原意,而是源于上述两章的论述,进行了综合发挥。
【溯源⑵】
《老子·第十二章》云:“五色使人盲,驰骋田猎使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使人行方,五味使人口爽,五音使人耳聋。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而不为目。”[1]
显然,《妙真经·四》的“淫于五色之变,……虑不见邪正之倾。”是对上述老子前一句的精辟阐释,指出“灾咎欲萌”是萌芽于这四个方面——“五色”、“五音”、“五味”、“财宝”。
《妙真经·四》第二段——
夫五色重而天下盲矣,五音调而天下聋矣,五味和而天下爽矣,珠玉贵而天下劳矣,币帛通而天下倾矣。①是故,五色者陷目之锥,五音者塞耳之槌,五味者截舌之斧,财货者射身之矢。②
【解析】
此段(两句)前一句基本上是重复上述《老子·第十二章》的话,后一句是把“五色”、“五音”、“五味”、“财货”作了一个害人的形象比喻。
①“重”指重复。“天下”指天下人。“盲”比喻眼花缭乱。
“调”指协调。“聋”形容耳朵被堵塞。“劳”指劳累。“币帛”指钱币。
②“陷”指陷害。“射”指射伤。“矢”指箭镞。
【译文】
五色的反复使天下人眼花缭乱;五音的协调使天下人耳朵被堵塞;五味的调和使天下人口爽;珠宝玉器的珍贵使天下人劳累;钱币的流通使天下人倾倒。
因此,五色是陷害眼睛的锥子,五音是堵塞耳朵的槌子,五味是截断舌头的斧子,珠宝玉器是射伤身体的箭镞。
【简评】
老子在人生四个方面的“灾咎欲萌”的推理结论是“是以圣人之治也,为腹而不为目。”谈的是圣人(修身)治国之道。而《妙真经·四》此文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把应该防止四个方面的“灾咎欲萌”的对象(圣人)扩展到天下人。
《妙真经·四》第三段——
凡此数者,变而相生,不可穷极,难明易灭(易明难灭),难得易失(易得难失)。 312;此殃祸之宫,患害之室。是以圣人服无色之服,听无声之声,味无味之味。②
【解析】
①说“五色”、“五音”、“五味”、“财货”“难明易灭”不合逻辑,有误,应是“易明难灭”。说它们“难得易失”也不合逻辑,应是“易得难失”。如此,才会是“殃祸之宫,患害之室”。这两句应该是古代传抄中误写。
②第一个“服”作动词,指“穿”。第一个“味”作动词,指“吃”。
【译文】
这四种东西(“五色”、“五音”、“五味”、“财货”)可以变相而生,没完没了,容易明亮而难以暗灭,容易得到而难以丧失。它们是祸殃的宫殿,是祸患的厅室。因此,圣人只穿无色的服装,只听无调的声音,只吃无味的食物。
【简评】
此文先指出“灾咎欲萌”的“四个方面”可以变相而生(必须警惕),然后顺理成章(逻辑严谨)地为修道者树立杜绝这种祸源的榜样——圣人。有点遗憾的是:只提到圣人避免诱惑的三种应对,遗漏了“财货”这一方面的应对。在这一点,可以借用老子的话——“不贵难得之货”(《老子·第六十四章》)。
《妙真经·四》第四段——
名者身之害也,利者行之秽也。 ① 是以动为身税,为荣而得小(多),为善而得少。②故有名之名,丧我之橐。③ 无名之名,养我之宅。④
【解析】
①结合《老子》有关“名”的论述推理,此“名”指地位的名次,即一种荣华。“秽”指污点。
②“动”指行动,表示做事。“税”指收税(赢利)。
“荣”指荣华。“为荣”有省略,指“为了荣华做事”。
“善”指使他人美好。“为善”指为了善(使他人美好)做事。
“为荣(华)而得(利)小”的“小”不合文意(误写),应是“多”。
③“有名之名”的第二个“名”指名次(荣华)。“我”指我们。
“橐”(音:陀)指风箱,是比喻“道”。
④“无名之名”的第二个“名”指名誉。“养”指滋养。“宅”是比喻“心”。
【译文】
“地位的名次”这个东西,是身体的祸害;“利益”这个东西,是行为的污点。因此,做事是为自身收税(赢利)。为了荣华做事得利就多,为了善(使他人美好)做事得利就少。所以,有名的名次(荣华),丧失了我们的道。无名的名誉,滋养我们的心。
【溯源】
《老子·第三十二章》云:“道恒无名。……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1]
本义是:“此‘道’(圣人之道)永远没有名次。……周初的礼制爵位是有名次的,名次已经有了,侯王也应该知道停止自己的欲望。”[2]
《妙真经·四》的“有名之名(荣华)”应是源于老子这一章。东周春秋时期,侯王争夺爵位名次的事时有发生。
《老子·第五章》云:“天地之间,其犹橐龠(籥)乎?虚而不淈,动而俞(愈)出。”[1]
本义是:“天地之间,形态不正像风箱和吹火筒吗?空虚而不会枯竭,鼓动反而出现更多的东西。”[2]
《妙真经·四》的“丧我之橐”的“橐”只源于老子这一章。其作者也许认为:“道”也像橐(风箱)一样,“虚而不淈,动而愈出。”
《妙真经·四》第五段——
视过其目明不居,听过其耳精泄漏,爱过其心神出去。①牵于欲,事汲汲。遽为于利,动惕惕。②
【解析】
①“过”指过度。“居”是比喻凝聚。“耳精”是比喻听力。“泄露”是比喻下降。
“出去”有省略,指“飘离现实”。
②“汲汲”指“心情急切的样子”。 [3]
“遽”(音:巨)有“匆忙,仓促”之意,[3]此即此意。
“惕”指“担心,提心吊胆”。[3]
【译文】
看得过度,其目光就无法凝聚;听得过度,其听力就会下降;喜爱得过度,其心神就会飘离现实。牵挂于愿望,做事就会心情急切。为利益匆忙作为,行动就会提心吊胆。
【溯源】
《老子·第四十四章》云:“甚爱必大费”。[2]
《妙真经·四》第五段没有对应的《老子》论述,只是“爱过其心神出去。”一句可能源于上述思想。
《妙真经·四》第六段——
惧(聚)结连党,友以自(互)助。 ① 此非真也。虽(并)非道意,虽得之天不佑也。② 夫非其人而任之则废,非其事而事之则废,③ 故代司杀者必受其咎,代大匠者必伤其手。④
【解析】
①“惧”是“聚”的误写(或假借)。“党”指朋党。“自助”应是“互助”的误写,可能是古代传抄中所为。
“友”有“亲近”之意,[3pan >]此即此意。
②“虽非”应是“并非”的误写。
③此句是前句的例子。“非其人”指不是适合某职务的朋党。第一个“废”指废黜。
“非其事”指不是需要的事。“事之”指完成它。第二个“废”指无用。
④“司杀者”指掌管刑杀的人。
【译文】
聚集结成朋党,可以亲近以便互助。不过,这种互助不是真情,并非出于“道”意,虽然能够得到,天神不会保佑。例如,不是适合某职的朋党,任命他也会被废黜;不是需要的事,完成它也是无用。所以,代替掌管刑杀者杀人,必受其咎,代替大工匠干活,必伤其手。
【溯源】
《老子·第七十六章》云:“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也。夫代大匠斫者,则希(稀)不伤其手矣。”[1]
本义是:“代替掌管刑杀的人杀人,如同代替熟练工匠砍削木料。代替熟练工匠砍削木料的人,则很少有不伤到自己的手。”[2]
《妙真经·四》第六段显然源于老子这一章。并进行了拓展、发挥。
《妙真经·四》第七段——
有为者效(矫)情纵欲,快心极意。 ① 志贱强求贵,居贫强求富。② 离本向末,殃祸不救。③ 罪莫大于淫,祸莫大于贪,咎莫大于僭。④ 此三者,祸之车也。⑤ 小则亡身,大则残家。⑥
【解析】
①“效情”是“矫情”是误写。“快心极意”指身心快乐。
②此句省略主语“有的人”。“志贱”指志向低贱。“贵”指高贵。
③此句是针对前面两种人而言。“离本向末”指舍本求末。“不救”指无法挽救。
④“淫”的本义是“过分,无节制”,引申义有“邪恶”,[3]此指邪恶。
“僭”(jiàn)的本义是“超越本分”,[3]此即此意。
⑤“祸之车”是比喻,指装载祸患的车辆。
⑥“小”指小祸。“大”指大祸。“残”的本义是“杀害,伤害”,[3]此指伤害。最后这一句是假设句。
【译文】
有为的人矫情纵欲,身心快乐。有的人志向低贱却强求高贵,处于贫穷却强求富裕。这些都是舍本求末,会有祸殃而无法挽救。
没有什么罪孽大于邪恶;没有什么祸患大于贪婪;没有什么过错大于超越本分。这三者(邪恶、贪婪、超越本分),都是装载祸患的车辆。如果是小祸,则是本人身亡;如果是大祸,则是伤害家庭(或家族)。
【溯源】
《老子·第四十六章》云:“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憯于欲得。”[1]
本义是:“没有什么罪恶大于可以实行的野心(消灭其它诸侯国)。没有什么祸患大于不知足(身败名裂)。没有什么过错痛于总想得利(结果吃了大亏)。”[2]
《妙真经·四》第七段先指出两种“舍本求末”的行为会有祸殃,然后借用老子的话(略微修改)进行总结。不同的是:第三者“咎莫大于僭”与《老子》的“咎莫憯于欲得”的含义完全不同。
《妙真经·四》全译文:
老子说:天地结亲授精,阴阳之气自然造化成物,灾难、罪过将要萌生。沉浸于五彩缤纷的场合,看不见“祸、福”的形状;失控于美妙音乐之中,听不见“吉、凶”的声音;失控于酒食五味的享受,说不准“是、非”的真实情况;贪念于各种各样的财宝,考虑问题看不见“正、邪”的倾斜。
五色的反复使天下人眼花缭乱;五音的协调使天下人耳朵被堵塞;五味的调和使天下人口爽;珠宝玉器的珍贵使天下人劳累;钱币的流通使天下人倾倒。
因此,五色是陷害眼睛的锥子,五音是堵塞耳朵的槌子,五味是截断舌头的斧子,珠宝玉器是射伤身体的箭镞。
这四种东西(“五色”、“五音”、“五味”、“财货”)可以变相而生,没完没了,容易明亮而难以暗灭,容易得到而难以丧失。它们是祸殃的宫殿,是祸患的厅室。因此,圣人只穿无色的服装,只听无调的声音,只吃无味的食物。
“地位的名次”这个东西,是身体的祸害;“利益”这个东西,是行为的污点。因此,做事是为自身收税(赢利)。为了荣华做事得利就多,为了善(使他人美好)做事得利就少。所以,有名的名次(荣华),丧失了我们的道。无名的名誉,滋养我们的心。
看得过度,其目光就无法凝聚;听得过度,其听力就会下降;喜爱得过度,其心神就会飘离现实。牵挂于愿望,做事就会心情急切。为利益匆忙作为,行动就会提心吊胆。
聚集结成朋党,可以亲近以便互助。不过,这种互助不是真情,并非出于“道”意,虽然能够得到,天神不会保佑。例如,不是适合某职的朋党,任命他也会被废黜;不是需要的事,完成它也是无用。所以,代替掌管刑杀者杀人,必受其咎,代替大工匠干活,必伤其手。
有为的人矫情纵欲,身心快乐。有的人志向低贱却强求高贵,处于贫穷却强求富裕,这是舍本求末,会有祸殃而无法挽救。
没有什么罪孽大于邪恶;没有什么祸患大于贪婪;没有什么过错大于超越本分。这三者(邪恶、贪婪、超越本分),都是装载祸患的车辆。如果是小祸,则是一人身亡;如果是大祸,则是伤害家庭(或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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